“农民伯伯销售制作米酒的糯米,属于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米酒麻糖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在交税的时候是可以扣除的“。4月27日上午,为强化青少年税收普法教育,开展好第32个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国家税务总局孝感高新区税务局组织青少年走进孝感麻糖米酒有限公司,以“跟着非遗学税法”为主题开展税法宣传活动,来自孝感市文昌中学澴川校区403班的同学们,用走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身临其境地感受文化传承,了解税法知识。
在生产车间,同学们认真观看了麻糖米酒的生产过程,在博物馆解说员的带领下,了解了麻糖米酒1000多年来的发展和演变,在品尝美食的同时,也拉近了学生与非遗文化的距离,增进了学生对非遗文化的了解,激发学生对文化、对祖国的热爱和从小学习、传承、保护非遗文化的热情。
“国家为什么收税?”“税收都用到哪里去了?”……来自高新区税务局的税务干部,化身老师,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有趣的故事,向孩子们深入浅出讲解了“税”字的构成、税收的概念、税收从哪里来、税收到哪里去、税收的职能作用等税收基础知识。
在随后的问答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税收知识小问答游戏,踊跃与税务干部交流互动。在一问一答间,激发了同学们探索税收知识的好奇心,也增强了孩子们对税收的基本了解。
“这是一堂生动的、有意义的税法启蒙课,让孩子们既学习了税收知识,又了解了家乡的非遗文化,知道了“税收”不仅仅是大人的事,穿的衣服、学习的课本、读书的教室都和税收息息相关,让孩子们从小树立法治思维和诚信意识,立下长大后为国家税收做贡献的志向。”孝感市文昌中学澴川校区403班班主任熊老师表示。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孝感高新区税务局始终将青少年税收普法教育作为税收普法活动的重点,帮助青少年牢牢树立税收法治观念,依托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持续创新税收普法宣传形式,不断提高税收普法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营造更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孝感高新区税务局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